建造師的注冊申報材料需要準備些什么?
1、初始注冊申請表要在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上申報成功后自動生成打印,凡是不通過系統打印的申請表,一律不能上報。
2、資格證書要將帶編號頁和相片頁復印到一張A4紙上:新身份證要將反正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勞動合同要用勞動部門制式合同,內容填寫要規范,其中自申報注冊之日起,原則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簡單的聘用協議。
3、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市級管理鎖進入管理系統,看到本區域內上報人員及企業的各項信息。網上材料與書面材料要統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報專業的問題過去報考時分14個專業,現已合并為10個專業,詳見《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辦法》。
6、同時申報兩個專業以上的問題如同時申報建筑、公路工程專業,按上報材料分數多的專業要求申報。
上報要求
1、將所有專業申請人的申報材料(申請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裝訂在一起,每個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單獨裝在一個檔案袋中,按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匯總表(企業)的順序進行編號打包。
2、將所有專業申請人的申請表1份,按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匯總表(企業)的順序排列,不用裝訂,放檔案袋中。
3、對申請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注冊的,要將每個人的申請材料單獨裝在一個檔案袋中,按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匯總表(專業)的順序進行編號打包。
4、所有申報企業均按企業所在地上報材料。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材料,也要上報,將核驗不合格的人員放匯總表最后。